7.
我拿起袋子下山去了,但我沒有直接回家,而是往昨天租下的一間屋子走去,曾經的那個家早已不是我的家了。
隻是我走到半路的時候,突然有人從身旁的巷子裡衝出來,一拳將我打地摔倒在地,隨後騎到了我的身上。
定了定神,我看清楚了,是閔文年。
看來他並沒有走,而是一路跟蹤我。
一把摘下我臉上的麵具,閔文年大吃一驚:
“是你!?”
做為安菲瑤的奸夫,他自然是認得我的。
“沒想到吧,是我,你殺害張天銘的時候,我就躲在後備箱裡,看得一清二楚。”
閔文年臉上的震驚逐漸褪去,換上得意:
“是你又怎麼樣?看著自己的老婆被我享用是什麼感受?還有,即使你知道了又怎麼樣,既然你起了貪心,沒有直接報警,就注定會和張天銘一樣的下場。”
話音落下,他不給我說話的機會,直接掐住我的脖子,想要活生生掐死我。
下一刻,幾道人影從另一邊的巷子中衝出來,將閔文年撲倒在地,拷了起來。
他們是一直跟在我身後保護我的便衣警察,從荒山上起就跟在我身邊,隻是閔文年一直沒有發現。
獲救的我咳嗽幾聲,對閔文年露出勝利者的笑容:
“你怎麼知道我沒有報警?”
其實事情發生的第二天我就報警了,警方去荒山確認過張天銘的屍體,信了我的證詞,但是沒有閔文年犯罪的直接證據, 無法給他定罪。
所以我故意勒索閔文年,在這個過程中套他的話。
但是閔文年很謹慎,一直沒有露餡。
無奈,我隻能以自己為誘餌,誘使閔文年殺我滅口。
從他一怒之下殺死張天銘的事情來看,閔文年絕對不是個坐以待斃,任人宰割的性格,他喜歡主動出擊,將危險消滅在萌芽之中。
於是我故意用強硬的語氣刺激他,讓他以為我會像張天銘一樣持續勒索他。
我篤定他一定會因此跟蹤我,並找尋機會對我下手。
而在他得手的那一刹那,也是他的心防最為鬆懈的時刻,最終親口承認了犯罪事實,我兜裡的手機也錄音下來。
經過調查審理,最終閔文年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,安菲瑤因包庇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。
隻是在整件案子之中,讓警方疑惑的一點是,他們一直沒有找到張天銘的手機。
他們當然找不到了,因為張天銘的手機被我拿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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