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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景二年。
顧北城破,蠻族屠城,十室九空。兵災過後,被敲骨吸髓的百姓瘦骨嶙峋,如荒敗的秧苗一般。
饑腸轆轆的人,不想餓死城中,化作流民,漫山遍野的找吃食。
流民頭子趙二,一把彈弓打的極巧,時不時的便能打些鳥獸野味充饑,幾乎餓不著。因此其他人都餓的皮包骨,唯獨他腦滿肥腸,在一群瘦子中,顯得五大三粗,頗有威嚴。
興致來時,常會讓一幫瘦子跳舞,誰跳的好,討他歡喜,他便會賞誰一塊肉。
為了能有一口肉吃,人們自然樂此不疲。
這一天,趙二抓住了一隻白狐狸。
毛色純白,很是漂亮。有嘴饞的人提議,就地宰殺,剝皮取肉。狐狸肉雖然不多,但也能讓一部分飽餐一頓,沒吃著肉的,吮著骨頭還能挨上幾天。
趙二卻擺手,直言自己指著狐狸這身皮,到鄰村討一個正經媳婦,現在若是殺了,皮毛可就不新鮮,不好看了。
必須當著姑娘的麵,一刀砍下狐狸的尾巴,那才顯得誠意。
他們並不知道,這隻狐狸乃是修行千年的狐妖,因剛過雷劫,而法力儘失,以禽獸之身入了凡塵,應了這人間一劫。
能聽卻不能言,隻要她能過了此劫,便可徹底脫去獸形,化身成人。
聽著周圍的人,叫嚷著要剝自己的皮,吃自己的肉,狐狸倍感絕望,隻能聽天由命。
正當此時,人群中忽然傳來一道不合時宜的聲音。
“她怪可憐的,不如放了她吧.....”
說話的是一名十一二歲的男童。
生的唇紅齒白,一臉稚氣。雖也是流民,但一雙清澈的眼睛卻格外明亮。
傲雪欺霜,不同凡俗。
趙二知道他,顧北城大戶李家的獨子,十二歲便考上秀才的李景城。
趙二是個大老粗,平日最是看不慣富家公子,尤其是讀書人。
奶奶的,大家都是流民,憑什麼你身上乾乾淨淨,傲骨錚錚的?
而且,昔年顧家老爺為了兼並土地,用了不少下作的手段,趙二家原有四畝農田,便被他們給侵吞了。
若非如此,他又何必苦練彈弓絕技?
老天有眼,老子跑了,讓小子落在他的手裡,自然要好好教訓一番,出口惡氣。
“嗬嗬,我當時是呢,原來是李家的少公子啊。”
趙二陰陽怪氣的說道:“放它可以,那你自己過來啊!”
狐狸雙眸閃著希冀的光看著稚童,心裡卻不免擔憂。
李景城身形消瘦,與趙二一比宛如送羊入虎口的羔羊,不僅救不了自己,恐怕他也會折在這裡。
然而,他不知者無畏,徑直走了過來,全然不顧趙二凶狠的目光,彎腰打開牢籠。
動作一氣嗬成,毫無阻滯。
一眾人,包括狐狸在內都愣愣的看著它。
“出來啊!”他蹲在白狐麵前,輕聲喚它。
白狐頓時回過神,當即便要鑽出來,趙二卻惱羞成怒,一腳將已經爬出牢籠半個身子的白狐給踢了回去,然後惡狠狠的對著李景城道:“李家少爺,這可不行!”
狐狸被這一腳踢的生疼,卻也不敢叫,隻得委屈的縮在籠子裡,不敢動彈。
“你想怎樣?”李景城迎著趙二的目光問。
趙二冷笑:“拿一斤肉來換!”
李景城愣住了,連樹皮都沒有,哪還有肉。
趙二不依不饒:“你心地善良那是你的是,不能因為你讓我們白白挨餓吧?你不是覺得這狐狸可憐嗎?那你就救她啊?”
“想救她,就拿肉來換!沒有,那就在你大腿上割一刀!”
一群人,起哄著叫嚷。
料定了,這瘦弱的讀書人,沒這骨氣。
李景程看著他,臉色霜白,狐狸眼神複雜,既有希冀又有惋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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