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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我報了警。
警察接了警,帶著我回了警局,例行問話。
他們問,你是在從哪裡認識你的女友的?
起先我還有些猶豫,不肯說出來是在一個網頁上認識的。
畢竟像我這個年紀的人,應該為人沉穩,網戀實在是太離譜了。
警察似乎早就看穿了我,他們提醒我:“這警局來來往往的人很多,什麼樣的人,什麼樣的事,沒有碰到過。”
“你是來報案的,還怕什麼是不能讓我們知道的?”
警察這麼一說,我也就豁出去了。
我一咬牙,一五一十全說了出來。
“娟子是我在那個網站上,第一個接觸的女性。她說話處事,都十分明理。”
“她很溫柔知性,有時我工作疲憊,向她傾訴,她總能耐心開解我。”
“與她聊天說話,我的心情,能夠好許多。”
警察敲了敲桌子,“說重點。”
我輕咳了一聲,精簡地隻用了幾句話來形容我和娟子的故事。
“我們通過一個交友網站認識,成了男女朋友。在我準備向她求婚的時候,她生病了。先後問我要了兩次錢,每回要錢,就會消失幾日。”
“最後一次,是她閨蜜出現。她告訴我,娟子死了,沒有錢辦葬禮。甚至連遺體都被醫院扣下。”
“我見了她這個閨蜜,給了她十萬。”
“後來,在我等著她閨蜜給我發來娟子墓地的位置時,發現她閨蜜也消失了。”
警察麵上一片平靜,他們應該是見多了這種事。
他們問我,我有沒有什麼證據可以提供。
轉賬都有記錄,我可以去銀行拉出來。
至於聊天記錄,隻要登錄上網站,就能夠全部導出來。
警察打開了他們這裡的辦公電腦,讓我輸入網站地址,登了上去。
他們的技術人員,通過高科技手段,企圖定位李娟的網址所在地。
可惜對方並不在線上。
試了許久,並沒有定位到。
他們要到了李娟還有閨蜜的電話,打算通過號碼入手。
而我則需要先行回去,等待他們的通知。
我失魂落魄地回到了酒店,簡單地收拾了我的行李,回去了。
好兄弟聽聞了我的事,約我出來喝酒。
他特意去網上搜了相關的新聞報道。
“強子,也不是我要給你潑冷水。”好兄弟給我倒了一杯酒。
他看著我,歎著氣,“現在這種在網絡上騙感情的騙子,太多了。”
“你十之八九,是被人給騙了。”
如今聽著他說的這些話,我心裡仍然會被刺痛,可卻沒了先前的憤怒。
如果當初他在勸我的時候,我能夠聽進去,也不至於到今天這樣。
“你總共被騙了多少錢?”
我仔細算了算,戀愛期間,李娟時不時會表示要出去買包包衣服。
為了哄她開心,我會在她暗示之後,轉個一千兩千過去。
這些小錢,零零碎碎加起來,也得有個小幾萬。
大頭都是在她說自己病了之後。
“可能得有個二十萬。”
好兄弟猛地一拍桌子,氣我的愚蠢,“你擺明了是被騙錢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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