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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公司有一條明文規定:禁止辦公室戀情!
我真的是很鬱悶。
彆的公司都是不準違反公司的行為規則,就我的公司特彆,還阻止彆人談戀愛。
“叮~”
手機微信響了,是一條語音信息。
我正在心裡吐槽辦公室戀情規定,沒有注意是誰發的消息,以為是工作內容,就直接點了播放。
“老婆……”在聽到前兩個字的時候,我趕緊關了手機。
好嚇人!
在辦公室四處看了看,發現沒有人注意到我,我才急忙關靜音轉文字。
老公:“老婆,中午一起去吃飯吧!”
看到轉出來的文字內容,我的心情十分雀躍,抬頭向熟悉的工位看去,發現果然沒有人。
看了眼時間,差不多馬上就中午十二點,我收拾東西,心情很好地離開工位。
規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
何況,愛情這件事跟天要下雨、娘要嫁人一樣,來了就擋都擋不住。
再說,成年人雖然過了青春期,但逆反心理卻時刻都有,何況還是這禁止的辦公室戀情。
想想都覺得刺激,而我偏偏就是那尋求刺激的人。越是禁止不要我做的事情,我越是要嘗試一下。
從小我家裡的人就叫我“冒險家”。
沒錯,我有辦公室戀情。
我的老公跟我在同一家公司,甚至在同一個辦公室呢!
他叫司明,長得一表人才,十分高大帥氣。\t
本來我就渴望愛情,而司明這樣帥氣的人還主動追求我,我肯定是按捺不住,直接答應了他。
從我答應和司明在一起算起,已經過了三個月,但是我們的保密工作做得好,硬是沒有人發現我們之間存在情侶關係。
所以,司明和我嚴格的說,隻能算是情侶關係,不算法律意義上的老公。
但那有什麼關係呢?愛情要是事事都較真,那就沒有趣味了。
“你現在越來越大膽了!”我走到樓底下,就發現司明在大門口等著我。
看到他,我就想起剛剛辦公室那驚魂的一幕,忍不住嗔怪他。
“你不就是喜歡我的大膽麼?要是不大膽點,沒有刺激感,你就不喜歡我了。”司明朝我壞壞地笑了一下,一把握著我的手,就往外走。
“沒錯,我就是喜歡你的大膽。”我順勢跟上他,“不過,你不知道剛剛有多嚇人,我不小心外放了你發的語音,希望沒人聽到。”
“這麼久都沒有人發現,怕什麼。”司明的眼神閃了閃,但語氣卻十分篤定。
也是。
這麼久都沒有人發現,沒道理剛剛那麼一下就發現了。再說,他們怎麼知道我的老公是同一個辦公室的司明呢。
或許是有了這一次的經曆,後來司明和我在公開場合越來越不顧忌了。
有時候,他會在辦公室故意曖昧地攬著我,有時候他會像其他情侶那樣,給我買東西,甚至喂我吃東西。
這份待遇,全辦公室唯我獨有。
我知道,他這是在向我示愛。
就這樣,我們越發張揚,覺得他們不會發現我們的愛情。
但好景不長,我們的事情,很快就被發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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