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虛幻
我的寫作方式更傾向於王二。那個在萬壽寺中焉掉的人,失去記憶的人。我和他有相似的地方,都是寫的關於記憶出了問題的人的故事。楊二是我故事的主人公,但我老覺得楊二就是我一般。他的故事由我來寫,我想怎樣寫就怎樣寫。這是作為一個作家的權力。楊二的真實就是我的真實,我想這樣就很好了。
有時候,楊二就是我的化身,我也是我的化身,兩個都是我,兩個都是楊二。我期盼有一天,我和楊二能夠統一,這樣寫起故事來就會更容易一些。寫自己的故事總比寫彆人的故事來得方便些。我這樣想,不知道楊二有沒有意見。
我寫他的故事進展得很慢,雖然我很努力想提高速度,但到現在仍隻不過是交代了一點眉目。我寫過他在幽暗的燈光下思考自己一團糟的問題。寫過他在中午炙熱的太陽下,騎著自行車找工作的問題。也寫過他覺得自己變成老鼠的問題。也順便交代了一下他追女朋友的事情。不過我好像記得明明這個女朋友是我自己的,難道,我把自己加在了他身上還不夠,還想把我的女朋友也加在他身上,我有毛病啊我。這樣寫起來,就少了幾分嚴肅性,不會是事實。但我以他的名義寫出來就不會有人對號入座了。
我在這個糟糕的世界度過了一宿又一宿,楊二也是這樣。今夜時而下雨,時而天晴。下雨時霧氣籠罩著這片黑暗,黑暗就有一種說不出的蒼白的感覺。天放晴時,遠處幾點孤獨的燈,照得楊二不敢睜開雙眼。我當時寫楊二的故事就是這樣寫的。
我迎來曙光,終於知道楊二的故事還在繼續,我的寫作也將一步步深入。光明讓我走進楊二的內心,我感到了獨白的樂趣。這是一條線索,我必須牢牢地抓在手中,這樣寫來,我不覺得太累,我也能很安心。反正,我在寫楊二的故事的時候,就把自己當成楊二了。
他告訴過我,在他的世界變得一團糟以後他夢見自己有時候成了堂吉訶德。那位中世紀的騎士英雄,那是他的偶像。我開始寫他的這個情節時,我感到自己也成了堂吉訶德,在風車和羊群中衝鋒陷陣。也許大家在這裡會認為我把人們比喻成了風車和羊群,我確有此意。世界上有兩種人,一種溫順得一句話都不說的死人,一種呆若木雞的活人。其實這兩種人就是一種人。我不是這兩種人之一,我是戰士,是解放人類的人。如你所知,堂氏的世界也是一團糟,被他壓在身下的白馬,有時候又是灰色的,或者來自西域的大宛,或者像血一樣出汗的。他手中那根木頭做的長矛,有時候變成短劍,有時候槍頭又刺進風車中被絞成幾截,一截一截的散落在草叢中,像一朵朵病痛的鮮花,情景很是悲壯。
有關堂氏的這身裝備,我有幾點要敘述的。包括他的頭盔,鎧甲,披風,護腕,護襠,靴子,當然還有他的仆人。頭盔在夕陽下發出金黃色的光芒,讓羊群以為太陽落到了地上,嚇得四處奔逃。他的頭盔是他自己設計的產物,圓圓的,精鐵鍛製,但他習慣性地表示他作為一個騎士的榮耀,在表麵鍍了一層金,這層金使他看起來威武多了。他表示他不想看到敵人的鮮血從他的槍尖上冒出來,所以他的頭盔就設計成這樣:除了套頭這外,沒有一個洞,有點像我奶奶以前熬藥的砂罐,隻是沒有供搬動時使用的耳朵。也就是說他在進攻的時候,他什麼都看不見。所以,他平時不能也不想把它戴在頭上,他為了戴著舒服,設計得比正常的頭盔要大,在裡麵幫了一層羊毛。也就是說,比正常頭盔重了不少,戴著又重,又看不見,所以他平時就不戴了,隻有發現敵人進攻時他才套在頭上。這樣使敵人望而生畏,未出手時已嚇破了敵人的膽。的確也是這樣的,羊群看到他來時都四散逃命去了。堂氏發出勝利者的爽朗的大笑,這笑聲從頭盔裡傳出來有一種說不出的詭異。他的鎧甲卻是另外一種風情,我想它肯定全是用銀子打造的,通體煥著銀色的光芒。但不是整個的一塊,而是無數塊,就像魚的鱗一樣排列。一排排鋒利的尖刃翹向外麵,整個地向敵人挑釁。這樣的東西有兩片,戰鬥時身前一片,身後一片,用堅韌的牛筋穿上,這樣就相當的牢固。這也是堂氏自己設計的。我認為這樣的設計有一個很大的缺陷,臨陣時,一時手忙腳亂的,穿反了他就完了,鋒利的刀片就要了他的命了。堂氏當然比我聰明,他也想到了這點,所以他穿了一件用蠶絲和蜘蛛絲還有頭發混合織成的襯衣,這樣的東西在速度不高的前提下很難被刺穿。為了織這件衣服,他花了三年的時間。他動員了他的老婆,他的仆人,他的佃戶,他甚至要佃戶用這些東西抵租子。這樣大費周章的事情我是不做的。打這件鎧甲花了他三個月,做件襯衣卻花了三年。但堂氏就是這樣做了,他的世界一團糟嘛,你還能要求他做什麼。他還用剩下的一點做了護腕和護襠,對於護襠,這玩意他老婆肯定有意見,我在此就不提了。那件披風也不是火紅的——你見過渾身火紅的羊嗎,如果你見過,那你就可以認為這件披風是火紅的。那是敵人(綿羊)的皮做的,要知道冬天的西班牙是相當的冷,而且,用敵人的皮做披風不但可以威懾敵人,還可以壯自己威風。那雙靴子就不值一提了,那是他用整個羊身體(除了皮)同他的佃戶換來的,農做時穿的,烏黑的豬皮做的,很抗寒和防水。他做了上麵的所有裝備後,沒有再足夠的錢做一雙更好的靴子,隻能不講究了,時間不等人啊。不過配上這身行頭,他看起來已經很威風了。他的仆人跟著他平時就燒水做飯,戰鬥時,他也隻負責收拾戰場和戰利品。對於他的長槍被絞成數節這件事,他就命他的仆人把那些碎片收起來,做為他戰鬥的見證。他的偉大之處就在於此。我個人認為,似有不妥。槍斷了,應該是戰敗的標誌吧。不過這樣的人跟我一樣,我也有這樣的嗜好。比如我把我世界一團糟的故事讓楊二寫下來,作為我二零零六年的見證。不以為恥,反以為榮。
堂氏每天踩著露水前進(應該是他的大宛馬踩著露水,他騎在馬上)。他的仆人騎著一頭驢子在後麵遠遠地跟著,以至於消失不見。但他又總是在主人需要繳獲戰利品和打掃戰場的時候出現,所以他從來沒看到過主人戰鬥的風采。堂氏也沒有要停下來等他的意思,他的一天就是戰鬥的一天,不能有稍息的片刻。我的一天也是戰鬥的一天。我每天早晨也踩著露水前進(城市沒有露水,我不知道我踩的什麼。反正,我每天很早就出發),沒有停下來等誰的意思——我也沒人可等。我一天的全部意義就是尋找工作。眾所周知,現在的大學畢業生找工作很難,而我這個大學畢業了兩年的人找工作更難。我每一天都是汗下如雨。成都這個城市就是這樣的,一部分人坐在河邊的樹陰下悠閒地品茶,談天。一部分人(比如我)卻勞苦奔波,大汗淋漓。每次經曆這樣的場麵,我就成了堂氏,我戴著頭盔——他們沒人認得我吧——戰鬥,那些人就是羊群,我的自行車,成了我的汗血馬,我馳騁著毫無顧忌地衝過去。最後,總有一個場麵:我一頭栽倒在錦江裡麵。我總是嚇出一身冷汗,府南河——也就是錦江——又臟又臭,不適合在裡麵玩耍。我把自己當成了一條要死不活的鯽魚,拚命地喝了幾口黑而濃的水後,把自己白裡透紅的肚皮翻了上來,過不了多久我也就成了黑而濃的一坨了。大家知道,這就是說,我死了。我不會遊泳,典型的秤砣落底。我奇怪自己怎麼會變成魚呢。眾所周知,魚是會遊泳的啊。府南河水又臭又臟,還加上我這樣一條死魚,景象的確有些不太舒服。但河邊喝茶,聊天的人就當我並不存在。河裡見底的河炕,證明水並不深,一團團白色的哀歌圍繞著我,我就這樣順著錦江流下去,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擺脫死亡的命運。
我當時嚇出了一身冷汗,馬上就清醒了過來。通常我大汗淋漓,這點冷汗並不算什麼。我清醒過後,發覺自己既不是魚,也不是堂吉訶德,我是楊二。就輕輕地啐了一口,走了。他們是綿羊嘛,我知道,我能理解。
我騎著汗血馬——自行車——繼續走著,繼續碰到這樣的情況,繼續成為堂吉訶德,繼續成了一條死去的魚,直到最後,我啐了一口,走了。這種事情在我身上似乎經常發生。我的世界一團糟嘛,我也能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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