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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瘋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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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著一條內在的線索,我的主人公在一團糟後就會慢慢地變瘋。本來一團糟和瘋之間是有差距的,但我會一些占星術,而且這個故事由我書寫。於是得出結論是楊二必然瘋掉,唯一的解決辦法是不讓他瘋掉,但目前我不知道怎樣做才能不讓他瘋掉。關於這個消息,我沒敢告訴楊二本人,怕他受不了打擊,真的瘋了。但他經常來看我的寫作進度,並把他最新的經曆告訴我。他終究還是看到了關於他未來的預言,說句心裡話,我也希望它不要成為現實,楊二發瘋對我絕對不是一件好事。如果我的小說以主人公瘋掉為結局的話,肯定會遭到讀者朋友的反對。這個社會不再是人吃人的社會了,事情無論如何沒有我想像的那麼糟糕。這個社會不會把一個好好的人逼瘋的。而且在這個充滿愛的世界裡,一個世界有點糟糕的人,在這種愛下會好起來的。我對這樣的批評虛心接受。無論怎樣,我都不能把楊二瘋掉作為結局。作為作者,當然希望讀者越多越好。我不得不按讀者的要求去完成故事的基本框架。但這樣並不是我的本意。寫小說如果沒有作者的本意,就沒有多少實際意義了。所以最好的結局是楊二既沒有瘋掉,也確實沒有好起來。這樣,我還可以留下一個未完待續之類的把柄。這樣一來,讀者不至於太反對,我也是按事實來寫作,我喜歡這樣的結局。但作為楊二本人,他可能更傾向於讀者的意見,就是他會慢慢地好起來。不過不是在這個世界愛的感召下,而是在自身的不懈努力下好起來的。那是他認為最好的結局。如果這樣的話,就可以證明命運對人類來說並不是注定的,而且也顯到了他對命運的抗掙的勇氣。對激勵現在日下是世風有利,更能表現楊二這個人的正麵形象,在廣大讀者中喚起楊二意識,對增加小說的銷量也有好處。到底怎樣,故事還沒結束,我們誰也不知道。

前麵說過,楊二是詩人,我是作家,我很難把這兩方麵統一起來。寫這本書之前,我沒有一點名氣,也沒有一點勇氣。除了我和楊二,沒人知道他會寫詩,我會寫小說。楊二給了我一個很好的題材,寫作之前,我就幻想靠這本書一炮而紅。所以我非常賣力地寫,夜以繼日,字勘句酌,以期能最大限度地吸引讀者的眼球。我們幻想這本書在世界一團糟的人群中,或者即將一團糟的人群中引起共鳴,也能在世界不一團糟的人群中吸引一定的好奇心。其實,毫不掩飾地說,我寫這本書第一個目的是追名,第二個目的是逐利,第三個目的是我想寫作,四是楊二有這樣的心願。因為在現在的情形下,有名之後,我就什麼都會有了。我顯然很自我,我在利用楊二,但楊二何嘗不是在利用我呢?他是什麼目的,我不知道,事實上我不是他。他是怎麼想的,我根本無法打聽得到。除非我用催眠術,但事實上我不會,這樣做是法律禁止和道德約束的,我犯不著和法律做對。隻是,我可以猜測,而且不需要任何理由。

楊二看到我預言他會發瘋的這一段後, 馬上想跟我吵一架。臉拉得像母雞,脖子伸得又像一頭雄鵝,拍打著翅膀要向我撲來,眼裡冒著綠光,樣子極為恐怖。前麵有失交代,楊二這個人,個頭有175CM,體重卻不到60KG,簡直和一具骷髏一般,看著著實很嚇人。眼睛在黑暗中爆發出能量,把他周圍的夜穿透成白天。我當時害怕極了,以為我遇到了一匹狼,我又住在樓頂,想叫救命卻沒人搭理。就是這樣無助的心理讓我感到害怕。這個屋子很黑暗,因為有楊二的緣故。我當時感到害怕,害怕我作家的夢想無法得以實現。眾所周知,他是詩人,不是作家,雖然他還是一個有些失意的工學院畢業的大學生,我不相信他會殺人。當時他的表情的確恐怖極了,這樣一個被我預言會瘋掉的人,會不會真的瘋掉呢。那一瞬間,檢驗了我也檢驗了他。他從來沒有在我麵前表現出這樣的表情。但一會兒工夫,他平靜了下來。他人的本性戰勝了狼的本性。他告訴我,即便是他想殺人也不會拿我開刀的。謝天謝地,我還來得及實現我的偉大的作家的理想。

他後來告訴我,我那句話刺痛了他最隱秘的傷處。他也覺得他會發瘋,但這種傷處被我揭穿,他很難接受。我做為他的好朋友,去揭他的傷疤,難怪他要活冒三丈了。我對他說,我把那段刪掉吧。他說算了,這也是事實,說不定正如我所說的那樣,他會激勵自己和所有像他那樣的人。於是我楊二會瘋掉的預言和他當時的表情都保留了下來。以後我想去揭彆人的傷疤的時候,我總能想到那晚上的兩盞燈。一盞照亮我的屋子,一盞照亮我的心底。有時,我的心底比我的小屋更黑暗。

楊二經常到我這裡來,以後我就發覺我成了楊二。在沒有楊二在場的情況下,我就以楊二自居了,但沒人在意我和他的不同。他們隻是知道楊二這樣一個名字,這為我扮演楊二創造了機會。沒人會識破,或者隻能說是沒人點破,我漸漸忘卻我自己的真實身份,我是楊二。

在這個世界上,有兩個人,楊二和楊三。楊二的世界變得一團糟,楊三的世界也一團糟。但他們有明顯的不同,楊二因為彆人罵他是‘傻叉’而變得一團糟的,楊三是因為寫楊二的故事而把自己弄得一團糟的。楊二就是楊三,但這些不同沒人在意。

我小說的主人公楊二,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是楊二,我是不是真的就是楊二本人。沒有人能夠證明他是,也沒有人能夠證明他不是。惟有一點,我以楊二的名義在外麵混的時候,沒有被人識破。這說明我和楊二在長像上有相似的地方。從這點上能不能證明楊二是我,我就是楊二,我不知道。

前麵講過,楊二總是在夜晚擔心天明。楊二在夜晚把自己隱藏的好好的,任誰也發現不了。而初升的陽光帶著一種人類無法拒絕的力量,照亮這個世界。楊二從夢中醒過來的同時,我也睜開了眼睛。有時楊二和我同榻,在醒來後我問他做了什麼樣的夢。我在自己的夢中什麼都沒有看到,也就是說我做了一個一無所有的夢。這樣的夢我經常做。在夢中,我睜著眼睛,就是不肯睡去,眼前是光明的世界。光明雖是光明,但什麼都沒有。沒有男人,沒有女人,沒有炕,沒有屋子,沒有天空。我就這樣睜著眼睛,直到我從夢中醒過來,我發覺我仍然睜著眼睛。楊二做了什麼樣的夢。我問他,他不告訴我。但從他慘白的臉色看得出來,他做的夢不一定是個好兆頭。如前所述,我預言他將要瘋掉,也許在夢中他已經開始瘋掉了。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樣的兆頭,我也不知道我做這個夢又是什麼樣的兆頭。

早晨的陽光總是給人一種溫暖的錯覺。這樣的錯覺我和楊二都感受到了。楊二在一宿的噩夢中醒過來,在太陽下麵他感覺好多了。我也在這樣的錯覺中開始寫他的故事。這些故事總是在重複過去。

每天早上起炕,通常都是時間很早的時候。一團糟的人睡眠也同樣一團糟,睡不著是一個典型的特征。不是早上睡不著,是晚上睡不著,早上起不來。楊二就是這樣的,早上總也起不來。但他仍然要起來,他沒有老婆和溫暖的被窩,他沒有工作,遊手好閒(這並不是他想要的)。他需要工作,需要找工作,起來早點是必須的。我比他好點也好不到那裡去。現目前我可以以寫楊二的故事為工作,這樣的工作正是我需要的。雖然我可能會因此而餓死,但我想我值得一做。想要當作家就一定要有取舍。

於是我就這樣過下去。這樣寫的時候,楊二、我都成了這個故事的主人公。既然這樣,我也應該帶出些女主角才對。不過,我不能這樣,楊二才是唯一的主角。所有能夠在這本書裡出現的女人都隻和楊二有關,而跟我無關。前麵所講到的女人其實都算是吧。我的這部小說,我當然名義上要以寫楊二為主要目的。不過我在其中也可以算是一條線索。眾所周知,這樣寫的好處就是自己想怎麼寫自己都可以,隻是不知道楊二會不會有意見。當然,不管他有沒有意見,我都有權力把自己寫進去,因為我是作者嘛。

但這樣寫下去,讀者就不知道我是在寫楊二呢還是寫我自己了。這便有一種喧賓奪主的嫌疑了,我不願這樣做。我還得花更多的筆墨在楊二身上。

如前所述,楊二通常在自己的炕上醒來,有那麼幾次也在我的炕上看到早上的第一眼太陽。他的表情告訴我,他做了噩夢。但他沒有告訴我為什麼,便騎著他的自行車走了,他騎自行車走的目的很明確。儘管他的世界一團糟,沒人願意要他,但他不能自暴自棄。他得吃飯,他跟我說過,活著便有希望。能說出這樣一句話的人應該不一團糟的啊。他為了活著,一切都為了活著。

他騎著自行車走後,我可以想見他會發生些什麼事情,在火囘辣辣的太陽下艱難地跋涉,渾身被汗水濕透;在下午的一個時間去麵試,然後一無所獲,回到他該回到的地方。這好像成了他的一種模式,我不得不覺得他可悲。這是做為小人物的悲哀。對這方麵我感同身受,所以寫起來會得心應手一點。

這一切似乎要按照固定的套路發展下去了,但事情總是出乎人們的預料。我不知道怎麼預料,因為我不具有代表性。我隻是覺得時間如果就這樣又到了晚上,未免有些單調,枯燥。在白天的這十來個小時裡,可以發生許多事情。太陽在最開始的時候,總躲在山的那一邊,我小時候總以為太陽在走,我有一天差點跟著太陽走下去了。後來我讀到誇父的故事,我知道我差點成了又一個誇父。幸虧被我母親拉了回來。那時我已經走了好幾步遠了。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剛學會走路,反正我這樣走過了的。這說明我從小就有熱愛科學、熱愛大自然的興趣。但我的母親把我拉回來之後,我的興趣就再也沒有回來過。我知道誇父最終也沒追上太陽,我也最終成不了科學家。這時候,我又不得不佩服我母親的前瞻性,或者隻不過的是她早就知道誇父的故事,不想讓我重蹈覆轍吧。後來,我就把當作家當成我畢生要去完成的心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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